隻要你確信沒有做錯事,就要抗掙到底。 人不是為錢而活, 有時就是要掙一口氣。
我認為(本人非律師, 事先聲明)你應該請律師先review your employment contract等文件, 看你是否有任何過失, 如果是你的錯, 那麽就隻好認了。如果不是你的錯, 你也確信沒有任何小辯子在對方手中, 那麽讓你的律師告訴對方不僅你接受對方的挑戰, 你還要翻過來告他無理取鬧, 拖欠工資等等(你的律師有多好, 告對方的理由就有多多)。
你現在人在哪裏, 美國, 中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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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辭職之後人在中國,不過這幾天
-小貓吃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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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2006 postreply
10: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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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建議你把他發給的威脅信件全部收集,並且以不示弱的
-真的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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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2006 postreply
17: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