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聯名的title, 對房子的任何處理都要經過雙方同意,但是隻有一個人名字的話, 那一個人就可以決定賣房或著轉讓等等. 我想西方的法理大都差不多.
2.如果是聯名的title, 一方死亡, 產權自動全部歸另一方.如果不是聯名,在繼承遺產上首先就有很多麻煩.
老貓同學你是不是搞法律的?
好吧, 我來告訴你. 如果你有一點法律常識的話應該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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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好吧, 我來告訴你. 如果你有一點法律常識的話應該知道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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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2006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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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有關第一部份的一些補充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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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2006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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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真想給點建議,就請用自己的語言說清楚點
-漢代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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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2006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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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貓不過是想論證一下自己的觀點,這就像法官斷案一
-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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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胡說八道!
-這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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