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聯名的title, 對房子的任何處理都要經過雙方同意,但是隻有一個人名字的話, 那一個人就可以決定賣房或著轉讓等等. 我想西方的法理大都差不多.
2.如果是聯名的title, 一方死亡, 產權自動全部歸另一方.如果不是聯名,在繼承遺產上首先就有很多麻煩.
老貓同學你是不是搞法律的?
好吧, 我來告訴你. 如果你有一點法律常識的話應該知道
所有跟帖:
• 回複:好吧, 我來告訴你. 如果你有一點法律常識的話應該知道 -單身老貓- ♂ (196 bytes) () 03/07/2006 postreply 12:16:54
• 回複:有關第一部份的一些補充 -單身老貓- ♂ (124 bytes) () 03/07/2006 postreply 12:27:31
• 你要是真想給點建議,就請用自己的語言說清楚點 -漢代蜜瓜- ♀ (193 bytes) () 03/07/2006 postreply 13:00:26
• 老貓不過是想論證一下自己的觀點,這就像法官斷案一 -9108- ♀ (274 bytes) () 03/07/2006 postreply 13:44:22
• 你在胡說八道! -這個說法- ♂ (22 bytes) () 03/07/2006 postreply 22: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