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害相權取其輕

來源: 13694 2005-12-15 08:30:2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24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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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我覺得應設法和你老公聯係136942005-12-12 12:48:59
首先對你的遭遇表示同情. 主要看感情. 感情還在, 就忍; 如沒了還是分吧, 誰知道哪天她把你告了, 象樓主現在, 那時就哭也來不及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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