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還﹗有本事法庭上間。如果法官說必須還再說(也不一定還﹗)﹐沒什麼大不了的﹐最多貼上幾百刀慰勞一下法官﹐反正那個男人到時也累的半死﹐最多也是能拿回戒指﹐那幾百刀他是沾不上邊的。女的自己也心涼著舒服一下﹐心裡平衡一下。
哈哈﹐標題用得極其好﹗頂﹗﹗﹗(老貓等不喜者勿進)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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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老貓改個筆名好了,(的經驗。。。。 等不喜者勿進)
-書生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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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2005 postreply
19: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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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支持!我老公結婚時不肯給我買戒指
-drea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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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05 postreply
19: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