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叫難纏??我們一共就去看過他3次,結果已經寫在上麵了。我們見他們不耐煩,再也沒去找他們,甚至沒有去問孩子表現如何,因為manager說少跟老師接觸。
我覺得事情小我認同。但是小事就放縱他們麽?!什麽樣的大事才要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孩子傷了,殘了,那你不覺得太晚了點麽????真不知道您有沒有孩子,還是別有,孩子在你手不會有安全可言,更何況是幸福。
說小就小,說大就大,那裏有上百個孩子,都在忍受這個,這還是小事情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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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5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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