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三歲,最近剛送了幼兒園。第一個星期是送5天全天,雖然是有些哭鬧,但是到了第五天明顯感覺好多了,對幼兒園不那麽反感了,而且還學會了幾句簡單的英文句子,他自己也很高興。第二個星期生病了,星期一,二,三沒去,星期四,五去了,哭的又厲害了。今天是第三個星期的第一天,幼兒園居然把他開除了!!
原因是因為他總哭,吃飯也哭,睡覺也哭。
那幼兒園的製度從來沒有說哭也要開除,隻是講咬人打人要開除,這一點我相信我的兒子,他肯定不會這樣。
如果說是兒子不能適應那幼兒園的環境,園方可以建議我們換一個幼兒園試試,這我們是一定可以接受的,都是為了孩子好嘛!就因為孩子哭就簡單粗暴的開除,實在是太過分了。太令人氣憤了,我覺得幼兒園這樣做傷害到了我們做父母的和剛剛三歲的兒子。
2星期NOTICE簽了。第3個星期第一天被退。
園規退學規定,1,咬人一次。2,打人四次。其他沒有說明。
今天發現了新的問題:1歲的妹妹拿了他的小汽車,他大吼一聲:“STOP IT.”我們從沒在他麵前這樣說。問他哪裏學的,他說老師這樣說。又問他:“大聲說還是小聲說?”他說大聲說的。我們又讓他模仿,他又吼了一聲。然後問他,“你做什麽了老師這樣說?”他說:“我吃飯飯時候哭,老師就這樣說。”我的天啊,他們就是這樣對待我的孩子?!
剛送時候我我們也很擔心,尤其是午飯時候和睡覺。去看過。第一次去,MANAGER說睡覺時間不讓進去。第二次去,又說孩子剛上幼兒園,看見了家長來了一定要跟回來。第三次去,好說歹說讓進去了,可是他先要給孩子的老師打電話,而且很不耐煩的表情。(我們注冊入園時候可不是這麽說的,白紙黑字寫著“不需要事先打招呼,隨時就可以進去看孩子。”)三次去看孩子我們覺得他們有點煩了,覺得是不是我們有點過分?就沒有再做這樣的事。也沒有問老師孩子表現如何,每次隻是問孩子有沒有哭。
希望有正義感的律師朋友們給我法律上的支持。打官司勝算多大?我需要什麽樣的證據?
再次感謝支持並幫助我的朋友們。EMAIL: YZHAO88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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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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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一家就是了,幹嘛浪費精神打什麽官司?
-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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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5 postreply
02: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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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打官司的目的是什麽?想讓他們繼續接受你孩子?
-老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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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5 postreply
05: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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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就是讓他們知道,他們這樣做是不對的。
-氣憤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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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5 postreply
10: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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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哭當然是正常的.但是連著哭7天大概是幼兒園也受不了
-老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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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5 postreply
10: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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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您有沒有孩子,7天?1個月還哭呢,不過感謝你給我的建議
-氣憤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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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5 postreply
11: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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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尋求法律幫助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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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5 postreply
07: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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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你不可理解!
-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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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5 postreply
08: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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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覺得你不可理解!
-氣憤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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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5 postreply
10: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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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覺得你不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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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005 postreply
18: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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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種人才是不可理解!支持“氣憤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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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05 postreply
05:2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