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他原來給6千,現在給3千,完全合情合理.他稅後肯定沒有二萬了,也就一萬多,他給了三千已經很不少了.他再婚後也會有親生孩子,況且他還有父母要養,他還有自己的生活,對他的顯老婆,他也有撫養的責任吧? 如果平均分的話,你的孩子應該連3千都占不到了.不信,你去法院起訴,法律是最公平的,你試試,你能否得到這麽多.而且法院判撫養肺是根據父母的新水比價而定的.
你無非是說沒有你,他沒有移民.他老婆來不了.這難道是什麽天大的便宜嗎? 要移民得在當地呆著,他們還不一定呢吧.況且,你難道過去就沒得到他的幫助嗎?難道他為你做的一切都是應該的,而你為他做的事情就是你天大的恩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