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出具了一份INFORMATION CHANGE FORM,沒有給任何一方罰單,而且表示雙方
均無過錯,如有損失,讓各自找各自的保險公司解決。
我的問題是:在這種情況下,警察事後還會出具“事故報告”麽?若有報告,它
的紀錄保存在哪?什麽人什麽條件下可以有權檢索這個報告呢?
第二個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不向我的保險公司索賠,我的保險公司能夠
查到有這麽回事情(ACCIDENT)麽?如果能,下次RENEW保險的時候會漲保費麽?
第三個問題:如果我向我的保險公司索賠,將來保險到期以後,假設我更換保險
公司,其它的公司能查到這個事情麽?或者即使能但一般情況下會不會去查呢?
----同樣換公司的問題,如果我不向我原來的保險公司索賠,會不會好一些?
損失倒不大,但趕上惡心事總是讓人心煩。在此誠心向大家求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