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好決定我該怎麽辦了。
對於“jskldjaflj”兄的質疑,我也說不清楚,也許是我的英文不夠
好,沒有聽明白警察的原話----我想他受過訓的,如果你的觀點正確
並且有法律依據,他的話肯定應該足夠嚴謹,隻可能是我沒全聽懂。
反正他當時的意思大致是,因為雙方都沒有明顯的過錯,他不給任何
一人開罰單,然後讓我們各自找各自的保險公司去處理損失。
您是高人,比我知道的多,所以我有個疑問向您請教。如您所說,例
如完全因為下雪路麵結冰,又恰好在大坡路段,兩車同時發生滑動,
蹭在一起,怎麽分對錯?從常人眼光來看,錯的是天氣和路麵,兩個
開車的都不應該算有錯。如果非要算雙方都有錯,即使50/50,除了
是無謂的文字遊戲外(沒意義),似乎對所有的開車人來講都不公平。
飛機誤點還有個天氣原因航空公司不算錯不管賠償呢,開車的人怎麽
就那麽倒黴,上路就非得有個錯?
我不是搞法律的,所以隻能以常人的眼光來看問題。大概簡單的問題
到了法律上由於種種原因說法就會與常人不一樣了吧?麻煩您給我啟
一下蒙,免得做法盲。在美國要是不懂法,可得吃虧吃大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