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 老貓用的是"法氓",意思是法律的流氓,並不是說您不懂,隻是個人覺得您所提的方案實在不夠厚道。您說"法律是無情的",老貓並不是很贊成,所謂法律不外人情,同時過去對於法官斷案,我們總是說應該任何決定都應該"情、理、法"兼顧,這就是為什麼章回小說中有三堂會審的故事,因為法外尚有人情。
同時老貓以為,當法律沒有了道德就是惡法,同時當道德沒有了法律就成為空談,為有兩相配合才能完全。 在我的學校中,有一座小的教堂,它的名字叫做"mirrow of justice"(正義之鏡),命名者當時為什麼命名如此,其中的意義就在於希望每一個來這邊修業的同學將來畢業後,當他在執業時能記住一件事,"愛"往往能夠彌補法律的不足。
最後,當老貓麵對"建言給任何有關離婚這類問題時,老貓會從如何補救的關點去建言,而不是有意無意的將問題擴大...不過這是老貓的看法。
最後還是一點,您的用心並沒有錯,隻是老貓的話說的太重,實在很抱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