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指出老貓的意見是錯誤時,不知你曾經考慮過您所提出的意見也不太合理
1)Collect evidence
HOW to do it ?
她隻工作了六個月,基本上應該沒有工作review,所以雇主如果以不適合這項工作為理由解除對她的雇用,(加上她自己也提到她的同是事也與她有磨擦)基本上她無論如何都無法反駁這項決定,同時要提出訴訟必須證明這個policy actually exist.
老貓不認為她可以得到很strong的support.
2)Talk to the govenrment see what they can do on this issue.
看看老貓前麵的回帖,老貓早就說過,應該與州政府的labor department聯絡.....
3)study the human rights law in your state. Find out the steps to file a human right complaint.
這個案件無關人權,人權指的是"人的基本生存權利",包括言論自由與行動自由,聯合國的憲章中對於人權的定義是非常好的,您不妨參考一下,這個case可以說是一個民權的case,基本上是對於這位朋友是否得到合理的平等工作權的一個討論,然而就她的描述,基本上老貓以為公司的處理並無不當,因為當她被雇用時她已經懷孕,如果公司如果有存在"歧視婦女懷孕工作權"的問題且知道她已懷孕,基本上應該不會雇用她,如果在雇用時公司不知她已經懷孕(不論是interview時沒有問或是她隱瞞這個問題)如果公司對於懷孕的婦女工作權有岐視,那麼為什麼會等待她開始休產假時才解聘她,因為公司可以在試用期結止前終止雇用,(通常是一到三個月不等)為什麼還要等待到六個月之後才停止雇用,所以這就是老貓不認為這個案件能成立的主因
最後,還是一句話,老貓的分析通常不是最終的結論,網路上的朋友歡迎提出討論,然而您要是對老貓的看法"really upset "
不妨去泡杯涼茶清清火,不必太過認真 !
回複: 老貓說得有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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