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

本文內容已被 [ 的經驗。。。。 ] 在 2005-08-13 22:16:58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拿了別人的書而被警察控告Class 1 Misdemenor是合理的?

這本身就是荒謬的控告!這不就是你要的legal ground了嗎?

這個指控是因為當事人不和警察合作,警察就拿他來開玩笑的。我想當事人已經把書還給了他的同學,警察本身就沒有控告當事人的合理性。你覺得呢?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