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的朋友是對的,你應該諮詢有經驗的律師,基本上你的問題是因為"孩子跟我父母3年,在別的城市,"你必須向法官證明你是一個盡職的單親父親,反正你必須要有足夠的support能夠說服法官,所以你的朋友可以為您的chacter 證人,同時如果你假期時去探親,保留機票票根,來證明奶的確care你的孩子。
有一句題外話,研究指出子女給祖父母帶在其人格發展上並不是一件好事,所以你應該有心理準備。
至於您的妻子,老貓會建議您,一次買斷,(和她商量一個定額的擅養費,一次或分數次付清)所以以後她不會再來因為錢而煩你。反正老貓祝您一切順利。 有空再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