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手續和孩子問題

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我和LG在麻州,要離婚, 我們還是中國公民, 我是H4, 孩子三歲, 美國出生。 我想要孩子, 離婚後我要回中國。 這種情況下:
1。 我們可以在美國辦理離婚嗎?
2。 如果可以, 中國承認離婚生效嗎(我要回國找工作)?
3。 法院會把孩子判給我嗎?(我目前沒工作, 沒身份, 沒有在美國養他的能力)
4。 如果孩子判給我, 我可以帶他出美國境嗎(需要他爸爸的簽字同意嗎)?
多謝指教! 著急盼複。

所有跟帖: 

回複:離婚手續和孩子問題 -柔情似水- 給 柔情似水 發送悄悄話 (688 bytes) () 07/01/2005 postreply 07:17:37

支持柔情似水的說法 -也要跟LG離婚- 給 也要跟LG離婚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01/2005 postreply 14:09:08

看了你回別人的幾個貼,口口聲聲alimony,做人最重要的厚 -道,人家谘詢法律的問- 給 道,人家谘詢法律的問 發送悄悄話 (175 bytes) () 07/03/2005 postreply 02:18:46

同意! 她就一想不勞而獲的,鄙視這種人! -hatebitch.- 給 hatebitch.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05/2005 postreply 21:49:02

我所知道的。。。。 -關於離婚- 給 關於離婚 發送悄悄話 (624 bytes) () 07/03/2005 postreply 0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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