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

首先我不太同意柔情似水建議認為樓主留再美國帶孩子更容易的說法,這個問題樓主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仔細考慮。片麵的說美國好勸人家留下(想辦法找個語言學校。轉F1)等建議,樓主要慎重考慮。
我所知道的是,你們可以在美國離婚;離婚證書需要經過美國方麵的認證以後拿到中國領事館再認證,然後回到中國的時候向中國法院遞交申請,申請他們承認美國法院的判決。但是要注意的是,中國隻承認離婚判決,對於其中牽涉到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判決,好像不予承認(或者需要更複雜的手續)。我自己正在辦理這個認證申請的事情(我也是再這裏離婚,現在要回國),但是我們沒有任何財產和子女的問題,所以這個我不太清楚。
樓主應該谘詢律師,以便作出正確決定。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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