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03年共同購買了價值28萬的房子,當時他的credit非常不好,收入也沒有我高,貸款主要是根據我的收入和credit。 04年年底他有外遇我們分開,當時我們私下協議房子歸他,我拿錢並在銀行公證,在我cash 支票後他辦理其他相關手續。前段時間我收到郵局誤遞的有他的名字和我的名字的信,發現他一直沒有去refinance,貸款依然在我們兩人名下,我多次電話同他協商要求他去refinance, 他因為擔心他自己的收入和credit不好,銀行不貸款給他而不同意,我多次和他協商都沒有效果。因為兩人在他背叛的情況下早已分開,我實在不願意再用自己的credit為他擔保。請問大家在這種情況下我該怎麽辦? 我有權利單獨去銀行要求refinance嗎? 我現在有當時在銀行公證的文件。
另外,請問如果要做title transfer是不是必須refinance? 如果他現在還沒有transfer title的話我是否可以要求賣房子? 當時房子是我們兩人的名字。
這兩個星期因為這個事我急得不行。請幫忙出主意!謝謝!!!
前幾星期我貼過,沒人回答,現在問題還是沒有解決,請老貓無論如何指點一下!!!
單身老貓在嗎?一定給我出點主意!不勝感激!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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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單身老貓在嗎?一定給我出點主意!不勝感激!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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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2005 postreply
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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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agreement, no good
-si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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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2005 postreply
15: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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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No agreement, no good
-實在沒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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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2005 postreply
05: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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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No agreement, no good
-bigbe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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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2005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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