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本上,您的責任是應該僅止於提供醫療賠償,所謂"精神損失",包括了短期的,如他因為這項傷害喪失了工作能力,是的您需要考慮賠償他失去工作能力時期可預料的收入的損失,如果他因此受到了精神創傷,長期需要心理或生理的治療,您"可能"需要賠償一部份的損失 (這裏用"可能"是因為對方必須證明您在可預見有問題的情況下,仍然沒有盡力去防止這項問題的發生,所以因為您的過失,所以您須要賠償)
依您的帖,老實說,不論短期或是長期的損失,他都應該不夠標準,所以技術上即使上法庭,法官多半不會接受他的案件,同時因為事件發生在您的產業之內,所以基本上您並沒有錯,同時更不用說有關您"故意"縱容您的寵物危害您社區中的居民的情況也不會成立,所以基本上整件事是一個意外,同時因為您曾經發出電子郵件道歉,所以基本上您能做的都做了,老貓很難相信如果上法庭,法官會依了他這種瞞天過海的無聊行為。
老實說老貓到以為這個人是"法盲",如果他再來找您,或送電子郵件騷擾您,您不妨保留一切證據,報警處理。
最後,如果到小額賠償法庭,他必須提出具體的證據(如醫療帳單等)來證明他的損失,所以所有的舉證的責任在於他,老貓不太相關#他能有啥證據可以嚴重到要求您賠償上千元,由於重要的是他本身有醫療保險,所以老貓認為即使要您賠,也不會賠到那裡去,不過到是您立即應該和本 COUMTY ANIMAL CONTROL的相關部門聯絡澄清一切事實,以免因為對方的COMPLAIN,ANIMAL CONTROL的部門將您的狗當具有"攻擊性的危險動物"來處理,到時情況會比較麻煩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