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一年前在I-10號路上我們一夥開著租來的ford explorer以70miles的速度巡航,前麵有個破車突然就那麽從路邊的小路上一下子拐上來,慢吞吞的在我們前麵加速.我一邊刹車一邊換線到內車道,在我們的車子飛速的掠過小車的時候,大家都衝著那車裏的三個老墨豎起了中指.這幾個老墨也居然也向我們豎中指,*****的!
回頭注意到麵板上的abs指示燈亮了,表明刹車已經達到極限.
回複:我想其實你不會撞上紅車,或者隻要輕點煞車即可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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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道你沒有主動給剛上來的車讓道嗎? -開車最忌諱火氣大。- ♀ (0 bytes) () 06/18/2005 postreply 10: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