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waukee Chicago O'hare
Rockford River Rd)
突然遭一輛紅車近距離插入我們車的前方,為避免可能撞上紅車的尾部,急切之中,我們隻能轉換到我們右邊的車道,卻不料與右邊車道上後邊的來車 - Jeep 車相擦。車禍發生後,除我們的車和 Jeep 車駛向道路左邊的路肩 (shoulder) 停下以外,其他的車輛包括那輛插入之紅車,全部未停而開走了。從紅車插入,轉換車道,與 Jeep 車相擦,都是在瞬間發生的事。當時,我們隻顧得上察看有否受傷,而未注意那輛插入之紅車的車牌。事後回憶起,那輛插入之紅車應該是 Toyota 的車。 Jeep 車駕駛人雖然目擊紅車的插入,但也未注意那輛插入之紅車的車牌。(雖然他也認為應該是 Toyota 的車)。他對警察的述說與我們完全一致。
所幸的是兩輛車上的人未受傷,(雖然兩輛車均有不同程度的損壞)。警察簽發 traffic report 後,(未給罰單),各自駕車離去。
現有幾點疑問向各位請教:
1. 那輛插入之紅車對此次車禍有否責任?
2. 在此種路況下,如何爭取最小程度的傷害? 比如,我們能否轉換到我們左邊的路肩?
3. 車禍發生後,急切之中,如何注意保護自身權力? 比如此次車禍發生後,沒有人願意因此而停車。其實雖然兩輛車相擦,但也發出很大的響聲,當時周圍的車輛應該都能聽到,而且周圍有很多的車,居然沒有人願意因此而停車。
4. 由於不甘心如此被整,並抱著一線僥幸心理,打算在網絡上貼條尋找目擊紅車插入之證人,應該在哪些英文網站上貼條比較醒目?
我們這裏先謝過了。
抱歉的是, 照片貼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