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於2005年6月14日上午10點-10點半之間,駕車行駛在 IL 州 Highway 294 North 的最快速線,在 Highway 294 North 與 Highway 190 West 相交之前,(見附照,手機拍得不清楚,指示牌應為: 294 North 90 190 West
Milwaukee Chicago O'hare
Rockford River Rd)
突然遭一輛紅車近距離插入我們車的前方,為避免可能撞上紅車的尾部,急切之中,我們隻能轉換到我們右邊的車道,卻不料與右邊車道上後邊的來車 - Jeep 車相擦。車禍發生後,除我們的車和 Jeep 車駛向道路左邊的路肩 (shoulder) 停下以外,其他的車輛包括那輛插入之紅車,全部未停而開走了。從紅車插入,轉換車道,與 Jeep 車相擦,都是在瞬間發生的事。當時,我們隻顧得上察看有否受傷,而未注意那輛插入之紅車的車牌。事後回憶起,那輛插入之紅車應該是 Toyota 的車。 Jeep 車駕駛人雖然目擊紅車的插入,但也未注意那輛插入之紅車的車牌。(雖然他也認為應該是 Toyota 的車)。他對警察的述說與我們完全一致。
所幸的是兩輛車上的人未受傷,(雖然兩輛車均有不同程度的損壞)。警察簽發 traffic report 後,(未給罰單),各自駕車離去。
現有幾點疑問向各位請教:
1. 那輛插入之紅車對此次車禍有否責任?
2. 在此種路況下,如何爭取最小程度的傷害? 比如,我們能否轉換到我們左邊的路肩?
3. 車禍發生後,急切之中,如何注意保護自身權力? 比如此次車禍發生後,沒有人願意因此而停車。其實雖然兩輛車相擦,但也發出很大的響聲,當時周圍的車輛應該都能聽到,而且周圍有很多的車,居然沒有人願意因此而停車。
4. 由於不甘心如此被整,並抱著一線僥幸心理,打算在網絡上貼條尋找目擊紅車插入之證人,應該在哪些英文網站上貼條比較醒目?
我們這裏先謝過了。
抱歉的是, 照片貼不上.
請教: 車禍發生後的應變?
所有跟帖:
•
紅車切入你的前麵後,你為什麽不減速,卻換車道?
-在當地報紙上登一啟示-
♀
(0 bytes)
()
06/16/2005 postreply
04:47:47
•
我想其實你不會撞上紅車,或者隻要輕點煞車即可躲過
-忘卻33333333-
♀
(427 bytes)
()
06/16/2005 postreply
07:31:21
•
回複:我想其實你不會撞上紅車,或者隻要輕點煞車即可躲過
-討厭注冊142-
♀
(337 bytes)
()
06/16/2005 postreply
11:39:53
•
難道你沒有主動給剛上來的車讓道嗎?
-開車最忌諱火氣大。-
♀
(0 bytes)
()
06/18/2005 postreply
10:33:00
•
agree with above:
-jojo1971-
♀
(0 bytes)
()
06/16/2005 postreply
09:14:35
•
agree with above:
-jojo1971-
♀
(318 bytes)
()
06/16/2005 postreply
09:16:49
•
tough but possible
-wushen-
♂
(188 bytes)
()
06/16/2005 postreply
10:38:22
•
如果不是要超車的話,
-minisis-
♀
(173 bytes)
()
06/16/2005 postreply
16:31:31
•
most likely this is the case
-ilovemoney-
♀
(0 bytes)
()
06/17/2005 postreply
10: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