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警告牌他立不立都是過失。

本帖於 2026-02-10 16:08:26 時間, 由版主 檸檬椰子汁 編輯
回答: 多謝大佬解惑!lostpapaya2026-02-09 18:42:54

如果立了警告牌,卻沒有人監督小孩的年齡,是他的失誤,

如果沒有立警告牌,本身就是失誤,因為容易受傷害的地方本來就應該立警告牌。

自己去要一下,如果對方不賠或者賠太少,警告他們你要去找律師。personal injury 訴訟追訴期起碼一年,(自己查你們州的法律)所以你有時間。但是怕就怕官司錢太少,律師覺得沒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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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多謝! -lostpapaya- 給 lostpapaya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13/2026 postreply 17: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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