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在國內的一處房產,早已轉讓給弟弟但由於無知沒有過戶。我在美國做了同一人(原身份證和現美國護照)認證帶回國,但因為認證書上缺了原身份證號碼,結果沒辦成(估計還有其它的障礙要下次辦的時候才知道)。朋友推薦找中介,國內找的中介推薦把房子在我的名下賣掉更容易。問題:
- 中介說的對嗎?(賣房可以收取傭金對中介更有利)
- 國內賣房我是不是需要在美國交稅?
- 笑薇的“外籍人士如何進行房產出售委托”還適用嗎?好像不需要中領館認證了。謝天謝地!
- 有沒有更好的辦法把這房子轉到我弟弟的名下?
多謝了!我查詢了以前的相關貼但好些已經是很多年以前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