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文明的標記是"司法是人民的公器",不是"執政者的工具" !

你一直強調,老貓的堅持是"一定要找出一個人來殺頭, 以解心頭之痛",問題是,老貓說過這些嗎?

幫個忙,討論法律問題,請依循一個合理的思考邏輯,而不是如您所說,讓"你自己屁股決定腦袋",特別是您這種抹紅、抹黑、胡說八道的討論方式,隻是證明您是一隻瘋狗。 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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