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如果數典忘祖,輕視、菲薄自己生於斯長於斯的民族文化,唾棄、背叛自己溶於血凝於肉的民族傳統,便無異於行屍走肉,是不值得也不會得到任何正直的人們的尊重的。
我本來是很同情你的,直到讀到了最後一句話……
一個人如果數典忘祖,輕視、菲薄自己生於斯長於斯的民族文化,唾棄、背叛自己溶於血凝於肉的民族傳統,便無異於行屍走肉,是不值得也不會得到任何正直的人們的尊重的。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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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d some respect for you too
-True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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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2005 postreply
16: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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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向我解釋,我不配”,可以;不過,你要向我解釋什麽呢?
-Bo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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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2005 postreply
03: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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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loser!
-True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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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2005 postreply
1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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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原物奉還:你才是真正的沒有道理可講的“粗俗蠻橫小人”!
-Bo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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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2005 postreply
00: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