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我原物奉還:你才是真正的沒有道理可講的“粗俗蠻橫小人”!

來源: Bodd 2005-05-22 00:15:35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973 bytes)
先是無知、無恥地詆毀、汙蔑自己的祖宗、國家、傳統,後又氣急敗壞、惱羞成怒地侮辱、謾罵他人,你自己想一想象你這樣的,還算是個人嗎?所以,你對我的指控我不得不原物奉還給你──你才是一個“粗俗蠻橫小人”,不僅如此,而且你還是一個根本沒有道理可講、毫無道德、不顧禮義廉恥的、“粗俗蠻橫小人”!

每個真正的人都懂得一個淺顯的道理:隻有醉酒的人才會硬說別人喝多了;隻有精神病才非要覺得別人都是瘋子;隻有一個真正的LOSER才口口聲聲、振振有辭地總是說別人全是LOSER。看看吧,別的不說,就在這個法律論壇上,都是些什麽樣的貨色才一遍一遍象個祥林嫂似的對別人一口一個“LOSER”?!

可笑,你罵完了自己的祖宗、國家、傳統,再罵完了嚴正地指出你的無知、無恥之處的網友,反過來又想指控別人無德,隻有你才是最有中華傳統道德的聖人,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你才是毫無道德、不顧禮義廉恥的、卑鄙、粗俗、無恥的小人!

你自鳴得意地以為抓住了我關於parking ticket的短處,這一點恰恰又反映了你的無知、無恥加無聊。規章和法律是兩回事,法律和道德更是兩回事,人類社會從來沒有將法律和道德完全統一起來。有人指責我違反規章,並不等於我的行為真正違反了規章,即使通過既定的程序有關機構認定我違反規章,仍然並不等同於我的行為真正違反了規章,在這裏,法律根本就談不到,與道德就更是根本上毫不相關。即使涉及到法律的層麵,法庭裁定辛普森沒有殺人隻是法庭裁定他沒有殺人罷了,因而決定了他是否應受到法律的製裁,但這與辛普森是否真的殺了人並沒有絕對的一致性;特瑞被法庭裁定處以“安樂死”隻是法庭裁定她必須死而且執行的是所謂的“安樂死”罷了,因而導致她死亡的人不會受到法律的製裁,但這與依道德觀她是否該死,是否死得“安樂”並沒有絲毫的聯係。我知道象你這樣無知的人根本不會明白我在講什麽,你隨後所做的事情必將又是新一輪的侮辱和謾罵,但我相信絕大多數朋友都懂得這裏麵的邏輯和道理。

跟一個根本不懂道理的人講道理,再跟你講下去我都覺得是浪費時間。估計你的心理因為種種原因的影響已經變得不夠正常,如果你還願意擺脫這些卑劣、陰暗的心理,不再做一個沒有道德、不顧廉恥的、卑鄙、粗俗、無恥的小人,我建議你從看心理醫生著手,首相嚐試擺脫卑劣、陰暗的心理,然後多讀書,多學習,學會如何做一個正直的、有道德的、懂得禮義廉恥的和高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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