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最煩的就是pro se的人。

“Pro se” means that a party to a lawsuit is representing oneself

幹什麽工作,哪怕編程或者當會計,工作上都希望和內行人來往,好像和同水平的人打橋牌一樣。摻乎進來一個外行人,被你搞得頭暈眼花,還的提心吊膽地怕被你拉下水。就像你問我的問題,我說沒關係,你偏要在問為什麽沒關係。要是我是法官我也不喜歡和你說話。

你自行保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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