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出住房, 房客沒關龍頭,導致樓下damage。 管理公司沒有讓我們看,給我發了照片,和兩個賬單。賬單上有維修項目,沒有項目單價, 每個帳單上有個總數, 兩個總計$9500. 房客保險看了照片和維修單,估算$5700,如果我接受,必須release 房客的責任. 差價$3700
我的問題 這個股價差有沒有地方可以仲裁? 如果去法院,應該告誰, 是管理公司多收還是保險公司低估?
如果不接受保險公司的$5700, 堅持要$9500,向誰要?
房客無錢, 恐怕最後要驅逐,起訴後會不會最後連$5700也拿不到?
怎樣才是最好的選擇呢
感謝任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