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對方的????遅交屋所造成的問題是應該在你決定提前搬出時給予你補償,這個問題是基本原則的問題,你要是麵對任何對方延遅的問題所造成的損失,你當時可以要求對方協助處理,對方應該提供你儲放家私的地方,協助你第二天搬到新家的人力,你當天臨時居所的費用...但是你在原帖中隻字未提,你的原帖中所說 的是當天你想進入確定未來的安排家俱的位置,根本沒有提到你現在所言,老實說,當你在此提問,不提供「真正的」事實,你如何要求老貓提供您有效的建議,事實上,你現在的「補充」証明了你先前是在浪費老貓的時間,一個人拿其他人的善心與所用上的時間不當一回事時,就是非常可恨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