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原因是

人家不想低價賣給你,但是也不想被你告,所以就這樣拖延下去,一直到你放棄...對方有沒有錯,當然有錯(因為沒有信用),但是對方有沒有違法,不見得,因此你要告,這是你的自由,但是告不告得贏,你可能沒戲,隻是如果你的尺度沒有拿捏到剛好,最終有可能讓對方可以反咬你一口,因為你的問題是你的 agent 沒有要求一個最終一定要 closing 的底線日期,這是重點.

至於對方,當然是釣著你不放,一方麵,對方力於不敗之地,等對方可以搬的時候,就不用再花錢向你租,同時良心說,日後一旦你退出,對方可以用你作為活廣告,說明他這個房地產有多好,所以你等待那麼久......至於seller拖著我在浪費時間,又問不出他們真實的原因,這是事實,但是願意浪費時間的是你不是對方...至於你本可投資.....但是耽誤... 這是你的問題,與對方無關,因為要等的人是你,不是對方,事實上對方隨時歡迎你放棄,不是嗎? 

其實講白了,如果情況對調,你要用低於現在市價五萬元售出,你會不會心甘情願,就這樣算了...還是也是用同樣的方式,用拖延的方式,一直等到買方退出.....

你真正的問題是,你是想佔這個便宜,所以咬住一塊雞肋,放不了口,特別是你根本沒有任何籌碼與對方對賭,所以你隻有一是當機立斷,退出這個等待,或是就是與對方耗下去,因為對方除非財力雄厚可以同時 hold 住兩個房地產,否則依老貓的判斷,對方應該是騎驢找馬,所以最終應該無力同時 hold 兩個房屋,所以隻要你有心,鐵杵能夠磨成針,你要做的就是與對方比耐心,你不急,對方也沒有辦法說不賣,(因為除非對方真正不另外買房了,對方一定得從銀行貸到錢),所以最終的主動權在你...

要是對方最終真正耍賴不賣了,那你有機會與對方玩法律訴訟,來個長期抗戰,相信老貓,對方連這五萬都放不下,絕對不是真正的有錢人。所以最終你拖延到對方一定來求你時,你再慢慢開條件....老貓要是你,會要求對方書麵同意如果日後買賣不成,對方願意付房檢的錢,然後開始找人來房檢,因為這個資料日後可以給您討價還價的空間,記住,你永遠不要說你不買了,就這樣咬住不放,最終贏家一定是你....

對了,同時拖延一定對你有利,因為賣方經紀人也要他的分紅,交易沒有完成,對方也拿不到錢,所以最終一定是要屋主趕緊 closing,所以最終兩邊的經紀人都站在你這邊,你認為誰會贏。

這種情況,不要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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