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的回複!很受啟發。我的決定:

1)盡快完成我們作為buyer要做的事情,比如inspection和loan,這個月底應該可以remove all buyer's contingencies。這樣我們就算是誠意滿滿了

2)等到seller什麽時候徹底remove their contingencies, 我們就可以直接close

3)這筆首付就當我是用來冒險買這個房子的,如果seller最後退出,我再谘詢下律師是否有法律途徑來彌補我這幾個月的時間成本&機會成本,如果法律途徑太貴,那就隻能趕緊move on

最多拖到4月份,如果4月份seller還不remove,我們再看到時怎麽辦。。。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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