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來,

本帖於 2005-06-23 15:57:17 時間, 由普通用戶 stp 編輯

新浪的態度還是很不錯的,他們的解釋也不錯。
樓主的道理也是對的,但做法與想法——套一句套話——不符合祖國國情。

建議:
如果是真從經濟角度考慮,對本案本人無評;建議至少暫時放棄網絡作為發表中介。
從發展祖國的版權概念與完善法製的角度出發,建議積極起訴,但偶而在心中念一下金庸隻有一元錢稿費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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