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七八年前請律師給搞了will 和 trust. 以前用過幾次都很順利,去年用的時候,被指出受益人名字拚錯了,還有律師給我的不是原件,是複印件,不能接受。我才發現這些問題,問了女兒,得知律師從來都沒有給她寄過我的will 和trust。也就是說,律師當時拿著原件。我不知道是啥意圖,不知道他們會保存多久。和原來的律師聯係,她一直沒有回複我的電子郵件。我想到她騙我就惱火,沒再和她聯係這事。後來就把這事忘了。
現在新冠疫情爆發,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否逃過這一劫,又想起來will和trust的問題了,得盡快把這事辦妥。這樣以後萬一被感染,就無後顧之憂了。
請問 1)受益人手裏的will 和 trust是不是必須是原件才有法律效用?
2)我手裏有沒簽過字的原件,我想找幾個人在上麵簽字。現在銀行不上班,我找不到公證人。
trust和will是不是必須經過公證簽字才有效?
3) Will 和Trust 上的簽字如果必需公證的話,是不是隻有律所的公證人做的公證才有效?銀行的公證人可以
做這類公證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