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 車禍求助。遲來的Police report。

來源: jetsnail 2020-03-29 21:52:4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602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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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肆虐,大家都注意個人防護。分享一下十幾個月前車禍的處理結果, 另外想請教幾個汽車保險問題。多謝!

原帖在https://bbs.wenxuecity.com/caraccident/246576.html

問題:

  1. 在對方at fault的車禍中, 我方的所有 out of pocket費用都需要自行找對方的保險公司賠付嗎?我聯係了自己的保險公司,他們說out of pocket費用的索回不在他們責任範圍內。
  2. Total loss車禍之後如果當時沒有租車,過後還可以要求loss of use的賠償嗎?如果可以有什麽標準可依嗎?
  3. 誤工的部分可以索賠嗎?如果可以的話按照什麽原則來計算呢?
  4. 除了車輛醫療等這些有明確費用產生的部分還有什麽是我可以申請索賠的嗎?

車禍處理:

原帖裏的車禍已經是十幾月前的事情了,案件調查推進的極其緩慢。終於幾周前,我收到了警局的通知說車禍的報告已經可以取了。雖說事情已經過去了十幾個月,心態也比較平和了,但是報告真正到手的那一刻心跳還是不免加速起來。報告是挺厚的一本30多頁,仔細讀來也花了不少時間。當讀完責任判定那一刻,我忐忑的心情終於平緩了下來。經過多方麵取證證明這次事故的直接責任為闖紅燈的女警官failed to drive with due regard to oncoming vehicle. 從報告中可以看到,這位剛剛加入警局兩年的AA裔警官在錄口供的時候著實提供了不少違背常理和事實信息的。兩位目擊證人的陳述對案件的處理有不少幫助,非常感謝他們。

 

說完了案件結果再來八一八我自己的奇葩(至少我是這麽認為的)保險公司Mercury insurance company. 如果這裏有網友正在考慮這家公司,下麵我的經曆也許可以幫助你做一下決定。這裏有一點值得肯定的是,Mercury至少在車禍後責任認定出來前先行賠付了我們車total loss settlement的費用。由於事故報告花了十幾個月才完成,所以2019年初直到10月份Mercury的adjuster基本保持了每月一次的頻率跟我聯係跟蹤這個案件。其間我也多次問過Mercury是否獲取了任何警方證詞和報告。我得到回複都是他們現在啥信息也沒從警方獲取,聽到的都是我對車禍的複述。但是在2019年11月起畫風突變,先是我的adjuster發了一封信過來大意是判定我為這次事故的主要責任方至少承擔51%的責任,所以保險premium會受到影響blah blah…,不服30天內來辯。哥們兒自然不服,所以按照要求寫了申訴信。12月我收到了回信,這次換了個級別高一些的claims manager Tim來跟我聯係,信中表示Mercury組織了個panel review仍然覺得我至少負51%的責任。不過這次,信中至少提供他們的評判標準,說我違反CVC 21806(a), 沒有避讓緊急車輛。理是這個理,周圍車輛是有責任避讓緊急車輛的,這點我沒意見。但是,這位manager Tim選擇性的無視CVC21806的前提條件,也就是緊急車輛在行使其特權的時候應該給周圍車輛警示以及反應時間來完成避讓。緊急車輛的警示燈具在良好天氣情況下應該在距離緊急車輛1000 ft的距離上可見。我給Mercury的回信中提供了確鑿的證據表明,當我離撞車地點約150 ft的時候警車和警燈都不可見。而且警察闖紅燈的路口拐角處有L形的隔音牆,在我行進方向的路口左轉道內有4量待轉車輛。

CVC 21806

“Upon the immediate approach of an authorized emergency vehicle which is sounding a siren and which has at least one lighted lamp exhibiting red light that is visible, under normal atmospheric conditions, from a distance of 1,000 feet to the front of the vehicle, the surrounding traffic shall, except as otherwise directed by a traffic officer, do the following:”

各種事實表明,兩輛車相撞前我沒看到警車,警察也沒看到我。在沒有警方表述,事故報告,外加我可以提供相應證據證明警察違規的前提下,我可以暫時接受50%的責任。但是我自己的保險公司選擇不站在我這邊,強硬的認為我至少占51%的責任,這點讓我很難理解。而且,第二封信裏還表示,如果不服可以去Department of insurance申訴。之後,我嚐試與Mercury溝通,統統石沉大海。無奈中,我隻好跟Department of insurance申訴。在3月初我又收到了同一個manager的第三封信,大意就是你跟DoI的申訴我們知悉了,我們的結論不改。我了個。。。不過好歹溝通又恢複了。所以回信中我提出要求讓Tim解釋一下為什麽忽略警察首先沒有遵守CVC21806的前提條件這個事實。畢竟CVC21806是Tim信中判定我至少要負51%責任的根據。這位Tim的第四封信和前麵的大同小異,就是咬定了目前我責任至少51%,說是判定理由還是CVC21806,完全不正麵回答我提出的問題。說是等警察報告出來了根據報告再做調整。那為什麽不是一人一半責任等報告出來再改?我想跟在哪個國家跟政府打交道都不容易吧。於此同時,我還收到Mercury的通知說給我的案件安排了一個新的adjuster負責我的案件。 這不警察報告出來了,終於水落石出了。我就想著聯係一下這個新adjuster把之前total loss的deductible要回來吧,並且一道問問車禍產生的這些醫療賬單怎麽賠付。結果人家給我丟回一句,所有out of pocket的費用你自行找過錯方市政府去要,包括你付的deductible。 再一次,我了個。。。好吧好吧,我自己去研究。我又多嘴 問了一句,如果我在跟市政府申請賠付的過程中遇到問題Mercury 能給我提供幫助嗎?答案沒有出乎我的意料,“不能,有問題自個兒找政府去”。

所有跟帖: 

對方是警察局,你想要錢最好先找個願意接你案子的律師。看能不能榨出油水來。 -hello2002- 給 hello2002 發送悄悄話 (41 bytes) () 03/29/2020 postreply 23:30:09

試著回答,因為沒有看到你保險條款的具體情況。車,保險 -Lifehere- 給 Lifehere 發送悄悄話 (942 bytes) () 03/30/2020 postreply 06:27:06

至於其它可以主張的費用,要先看你有沒有損失,要有證據。精神 -Lifehere- 給 Lifehere 發送悄悄話 (41 bytes) () 03/30/2020 postreply 06:30:47

同意。自己的保險公司是不管保額之外的事的。他們把能賠的賠了,就沒事了。所以保額高的 -N.- 給 N. 發送悄悄話 N. 的博客首頁 (79 bytes) () 03/30/2020 postreply 08:54:46

多謝各位回複。說實話對於警察不守規矩,保險公司的處理方式確實還是有些不忿的。不過自己也確實沒有那精力和財力為了出口氣去請律師。現 -jetsnail- 給 jetsnail 發送悄悄話 (293 bytes) () 03/30/2020 postreply 22:32:33

你既然有醫療賬單,何不找律師谘詢一下,免費的。 -hello2002- 給 hello2002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31/2020 postreply 07: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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