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去看一個待售的房子。 當時有一個美國白人也在看, 我也就跟他從一樓到閣樓一起看了一下。 等事情完畢, 那個美國白人讓我索要100 美元, 我說我沒有那末多, 他索要我的driver licence 和信用卡, 我沒給他。他隨後就打我, 並罵dirty Japannese,附近的鄰居也看到了, 致使我臉部和胸部受了些輕傷。 我隨後call警察, 警察做了筆錄, 並將其帶上手銬押上警車帶走。 今天接到county電話,明天要上庭,這種情況下, 我沒啥準備, 我該做什莫, 怎樣說?一般是咋樣結果?
各位有無這方麵的經驗, 謝謝各位大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