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上麵的回帖,看來你還是不清楚,再多說幾句吧。

本文內容已被 [ Progressive ] 在 2019-08-28 13:17:55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如果你男朋友要貸款買房,他需要在deed上才行,你們如果用tenancy in common 沒有% of interest,那他是占了50%的房產了。如果你付50%cash,那你虧大了,因為他的貸款有很大的風險。所以你們要用unequal的%,你的%要大一些的。這個market有規範,一定要熟悉這方麵的lawyer才行,不是隨意找個lawyer。如果你付20%,這說明你的男朋友月付款額變大,default的風險就更大。他說的在兩年後才拿20% 不可能,他沒在deed上貸不到款的。就是5年也沒有付多少本金,不要簽那個協議,不要信promise,你以後自然會明白的。

你和你的男朋友之間一定要有partner agreement。不要簡單的title走tenancy in common。比如,假如他想要賣房子,你要寫明你有買下的優先權,不可以先賣他人。假如他貸款default了,銀行會要拿回房子你的頭款會跟著泡湯,所以你要寫明你可以幫他付貸款,但是付多少要有相應的% of interest 轉給你。market上上下下波動怎麽做,lawyer都會和你們商量 給你們寫在agreement裏的。和投資人合夥買房一樣一樣的。

這樣的deed不適合結婚,要在他付完他的50% of interest時,deed改成50/50 後可以。

你的男朋友貸款是先貸在個人名下 然後轉living trust,加州可以,有的州不行需要重新做title insurance。這就比較複雜了。但是不在living trust,tenancy in common要通過probate的。還要考慮利弊。

有很多細節,魔鬼在細節中。可能已經把你繞進去了,還是找對的real estate lawyer吧,別自己瞎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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