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國公民資助父母移民,一年時間批下來,隻要資助人有工作有收入一般都沒有問題。
2。 新移民父母拿到綠卡,第一年兩邊跑跑沒事,第二年兩邊跑跑護照上要被邊防做記號,第三年還跑來跑去,回美會被吊銷綠卡。
3。要想不吊銷綠卡,必須拿出自己在美國永久居留的證據,比如在美國有房,有工作,未成年小孩在美國上學等等。對於移民父母來說,沒有工作和未成年小孩,可能隻有買房才能說服邊防自己兩邊跑不是自己不想永駐美國。
4。頭五年,醫療要麽用州裏的保險,如果州福利不好,可以買奧巴馬保險,但是不能用聯邦窮人(medicaid)和老人保險。(medicare)
5。五年後,可以花錢買老人保險(medicare),或者申請窮人保險(medicaid)。可是新移民用窮人保險或者救濟,擔保人有賠償政府的保證(雖然至今沒有聽到過哪個政府來討)。
6。或者五年後申請入籍,隨便兩邊跑跑, 邊防拿你沒辦法,隨便用救濟和保險,沒有人會來找擔保人賠償。
就是這麽點事情,不要胡思亂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