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姐公民在洛杉磯要給B1B2剛到美國的母親辦綠卡。家姐收入很高。母親每年夏天來美國有商務考察。說總統馬上要下命令不再發B1(商務)簽證了。不知這個消息哪裏來的。加州通常擅長移民案件,移民律師消息靈通,路子多。然後告訴我,遞交親屬表格和i485 可以一起申請。隻要八個月,綠卡下來,母親就可以回國。我知道,如果在美國沒批下來,以後也不能申請非移民簽證了。因為有過移民傾向。這是以前知道的。不知道現在不同了嗎?然後她們也許有其他途徑。特殊人才,投資移民?
因為,她們才通知我。很有把握的樣子。我不在加州,還在消化中。也不好問太多細節。請問大家,現在是這樣的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