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加州,我們州遞交離婚申請以後6個月,才可以審理。如果不去

本帖於 2019-05-30 22:34:23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慧惠 編輯

遞交者可以主動要求法院保留或者撤銷,法院對置之不理的文件會發信尋問。我理解是這個東西。如果是,樓主是plaintiff,她應該處理一下,不是男方的責任。男方是拒絕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使離婚過程不能受理進行。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