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應該沒有強製離婚的吧。

家務事雜亂,很難聽信一方。除非失蹤多年或者神誌不清,否則殺人犯也有辯護的機會,離婚案更不可能一方獨斷專行。我沒有Google,也許有這樣的法律,隻是可能不會運用到一般人的婚姻。我上學的時候在教會認識一個女的,丈夫賭博成性,家裏的慘狀可想而知,那樣都拖了好幾年才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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