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反對回扯,我猜他的邏輯是這樣

本帖於 2019-04-19 11:03:09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慧惠 編輯

如果像經紀人說的,要到了CO,那麽當初能夠得到CO就必須經過一係列檢查(像他這次不得不做的一樣),不符合處會告知並修改,其中之一,通風口修改之後,也就不會導致現在出現mold的問題。。。所以四年以後的mold的根本原因是經紀人當年撒謊。

但是樓主應該明白,這是兩個完全獨立的案子,要是按他的方式跟法官說,法官肯定懵了。財迷

 

所有跟帖: 

還句“租客自己養的mold” 這邏輯又是啥?:) -pickshell- 給 pickshell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19/2019 postreply 12:41:45

哈哈哈。沒人問這個官司,所以暫時找不到線索。我也是看他寫的一鍋粥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596 bytes) () 04/19/2019 postreply 13:06:37

連蒙帶猜,養黴指房客不清除之,或者 -風雨夜行人- 給 風雨夜行人 發送悄悄話 (365 bytes) () 04/19/2019 postreply 13:29:55

這樣的話,別再提第一個女租客了。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433 bytes) () 04/19/2019 postreply 20: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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