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漏水龍頭,區區200刀即刻解決的事情,仗著自己一窩律師,耗盡所有精力物力,一路到走到現在。也許從不知啥叫自我反省,問問他家這幫律師們,耗費的時間成本,到底值不值這個錢。
都已經一窩律師了,能為區區小錢,不走去政府注冊,這種基本的法律程序?
隻能說:自作孽,不可活
PS:據我所知,這老頭在我們這城市,還有二套房噢,很有可能也是如法炮製,“黑著租”。我家相當忙,謹小慎微仔細核算自己的氣力,所以才如很多人罵我們,這麽“窩囊”。但是絕不膽小怕事,倘使時遇把我們推到了現在這個灘頭,我們不願看到的時間物力都要無情耗費,那就絕不膽小怕事,證明華人就會膽小怕事。我不保證,兔子逼急了,會反口咬人,會扯出二套房來哦(請不要指責我的道德以及責任,兩敗俱傷不是我選的,甚至不是我能做什麽避免的)
而老頭的現在,這個態度,包括自己積極主動把所有郵件發送給inspector,指責,誇大,包括誆騙所挑起的情緒和矛盾,所可能加大的罰款力度。我隻能說:God bless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