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說的比較客觀。他是想買下來,重裝,再賣出去,他中間是要賺錢的。他的目的跟我不同,但這房子確實是不值37萬的。賣家肯定是想賣高價,二十五萬不還在談嗎?要談成了,就沒我們什麽事了。如果我們沒進場,老賣不出去,他們應該會談一個彼此能接受的價格,不會是二十五萬,但肯定不會是37萬。就如同對麵35萬賣掉的房子,那個鄰居出30萬,沒賣給他。
出二十五萬的鄰居他是知道房子狀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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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他出25,不等於這就是公道價格,更不等於賣家會接受25. -稻穗兒- ♀ (0 bytes) () 03/04/2019 postreply 19: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