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是婚後共同財產,除非簽了婚前協議。
原則上,夫妻二人名下的所有財產:動產,不動產,anyway, 全世界的,都要拿出來,然後再看怎麽分。
你的國內房產應該disclose. 但因為是婚前的,對方覺得分不到,他/她 不理會就算了。
但對方如果ask, 你必須拿出來。雖然是婚前的,但如果在婚期時間內房產有增值,這個增值要拿出來分。如果過去現在有出租,租金要拿出來分。
如果對方不追究, 你當然不理啦。但如果對方要追,你也很難逃。
* 如果loan比房值高,是負資產,你快主動拿出來哈。
-- 非律師的非專業 意見。
可能可以混過去, 但是。。。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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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的房子和父母共有,可以說婚後跟本沒有投入精力,所以婚後增值都不用分
-檸檬椰子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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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2019 postreply
05: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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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看對方了,如果油水不大,又頗費周折,就算了。。
-West-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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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2019 postreply
11: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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頗費周折:房子在中國,又不是婚姻財產
-檸檬椰子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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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2019 postreply
12: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