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男方的前一個婚姻,一個是兩人的孩子。那麽,來自前婚姻的孩子既可以繼承繼母的財產,也可以繼承生身母親的財產,同時可以繼承再婚的生身母親和繼父的財產。而另外的孩子隻有一份財產可以繼承。如果法律如此,父母離婚,離婚後再婚的孩子比父母沒有離婚的孩子在繼承上有許多優勢。希望我的理解是錯誤的。
在繼承法中,繼子女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設想這樣一種情況。一對再婚夫婦有兩個子女,一個
所有跟帖:
• 真是奇葩法律啊 -月亮_66- ♀ (0 bytes) () 02/11/2019 postreply 18:52:31
• 大慨要視乎有沒有撫養關係了 -roughbull- ♂ (258 bytes) () 02/11/2019 postreply 20:14:45
• 撫養關係判斷很靈活,且是大多數。比如,每周一到五和父親生活,周日和寒暑假和母親生活。再比如, -笑薇.- ♀ (140 bytes) () 02/12/2019 postreply 04: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