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贏不收錢。以前的公司一位60多歲中國同事software developer, 也是被經理put on personal improvement procedure,同時指責她的program skill poor, 要她參加多個公司指定的online exams, 她也通過這些考試,但經理還是夥同HR炒了她。她不服,請了律師,每小時$200律師費,與公司過招3.個月後,法庭還未上,自己經濟上先支持不住了。最後不得不與公司和解,公司賠了她些錢。除去律師費,也就剩下幾千塊到手,隻當是出口氣吧。可笑的是半年後炒她的經理也不得不滾蛋,這經理走後還給被炒的同事發了電郵,說認為她是個good developer. 公司裏的事兒都這樣,其實不想用你的公司也沒必要給它幹,另謀出路更好。
如打算請律師,要先考慮一下你可能麵臨的經濟壓力。除非你請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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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同樣的情境,是會計部門。請律師,按要來錢的百分比提成。1年後,部門經理被炒,單位跨橫幅祝賀。 -needtime- ♂ (0 bytes) () 02/02/2019 postreply 13:56:35
• 謝謝你的回複!問題是年齡大了,再找SOFTWAR的工作太難了。 -rong613739- ♂ (0 bytes) () 02/02/2019 postreply 14: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