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態度認真而且性格執著,我以為她能全麵了解並分享一下研究成果,但她的這篇結論明顯不對。律師可能喜歡嚇唬人,但如果律師信一定就是“狼來了的故事“,肯定早就被人識破而且披露了。
這裏起個分水嶺,如果有興趣,還是好好討論吧。
我沒看見鏈接。我對答案也想尋個究竟,看著正反都有道理但同時又矛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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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wenxuecity.com/law/247438.html
-hello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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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2019 postreply
14: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