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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再發一帖,和老貓等大俠商榷。翻篇了2018-12-27 12:01:55

新瓦片滴水是什麼情況? 

原則上這個案件如果進入司法程序,(如果對方是在小額賠償庭 file 這個訴訟)這就是一個合約與債務的問題,對方唯一需要做的事是,拿出合約,說明這是我們應該做的,接著拿出照片證明已經完工了...然後陳述依據合約,這需要付多少錢.....法官會問你的問題是,你是不是仍有七千刀沒有給....(你應該會承認,還有七千刀的工程款沒有付.然後你開始敘述一堆原因說明為什麼不付錢,法官應該不會等你說完,就打斷你,做出判決,你需要付 XX 刀的費用.....因為這個案件不是工程品質之爭,是債務糾紛...

現在如果這是你付完工程款之後,你file訴訟針對包商,你隻要拿出合約,證明對方做了 JJ 項工程,然後拿出照片證明工程品質有問題,接著陳述你找了其他正規的場商來估價,完成全部修理需要 XX 刀的費用,這是估價單,再加上你需要用多出 QQ 小時的時間來處理,這是人事單位證明你需要請假與誤工的損失.因此你需要 YY 刀的收入損失與精神損害.. 所以兩個費用加起來需要 ZZ 刀

對方一定會辯稱一堆原因說明這不是他的錯,這時你拿出第二家與第三家廠商對於現狀修理需要的費用與評估,與為什麼要這麼做....如果你能找其中一位作為專家證人陪伴你上庭,(給個250刀,看有沒有人願意幫這個忙),那就更妙.. 最終應該有機拿到一個KK刀 (ZZ刀打個折扣)的賠償,你另外用這筆錢找人來做.....說不定還有餘錢去喝杯咖啡,同時因為有判決,你隨便上那個網站去陳述一下事實,對方都不能告你毀謗,因為還是一句會,因為你有判決....

這兩種情況,你認為那一個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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