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旅店不可能先付醫藥費。旅店經理沒有權利決定旅店是否有負責,這個問題一定要旅店律師過問才可以。所以當天旅店不可能出結論。法律上旅館都不會道歉,因為道歉就是盲目承擔責任。以後你撞了別人的車也不要盲目道歉。
第二,醫療決定是你們當事人的決定,旅店的建議僅僅是建議。你們當事人不去醫院,誤診以後的傷害是當事人的。
你們應該做的,是去醫院診治。拿到醫院的賬單後,告訴旅館要他們付錢。旅館付的時候,一般會要你們簽一個免責單,說你們拿錢後不會告旅館。
這個事情的教訓是,即使對方有責任,一般你自己都需要墊付醫療費(或者修車費)。有責任僅僅是指賠償,需要時間決定,在決定談判出來結果以前,自己病著不治,車壞著不開,隻有自己吃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