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和律師關於法律問題的通訊,律師有義務保密,法院不能強迫律師泄密,現在新聞裏麵說的,是公訴人不能看到受保護的通訊。
1。客戶:和律師有代理關係,在代理範圍內的討論。律師的親戚朋友,不是客戶,和律師的談話不受保護。
2。律師:應是注冊律師,包括前律師,現律師,為了將來代理而約見的將來的律師,或者曾經麵談過但是沒有雇傭的律師。
3。關於法律問題的通訊:必須是關於法律代理範圍內的討論,
不包括那些為了將來犯罪而進行的計劃討論 (discussion in furtherance of
crime or fraud),比如如何將來計劃做假證,如何將來計劃違反選舉法律等等。
不包括在第三者在場的討論,如果第三者不是律師或者客戶。
不包括客戶同意公開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