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事情解決後,老師負責通知係統將正確的成績登記。小孩在收到dean的email之前,沒有收到過老師的通知。小孩收到dean的有關這門課紀律問題的email,但還沒有拿到具體材料時,發email給老師詢問情況,老師回複說不能告訴她。請問這算不符合程序嗎?
有關程序:學校程序是如果老師發現學生作弊,不可以自己給學生F成績,而是要通知學生被懷疑作弊的事情,之後上報dean(但沒寫幾日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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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糾結程序!
-mell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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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2017 postreply
1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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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到底有完沒完?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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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2017 postreply
12: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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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好幾個回帖提到這個問題、我們認真對待每位網友的每一條善意的建議、這也是對大家所花時間的尊重。
-wen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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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2017 postreply
12: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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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誤會老貓了
-小美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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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2017 postreply
13: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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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老貓要告訴樓主的,不要再瞎胡思亂想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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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2017 postreply
14: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