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試卷被收回時就發現有問題,為什麽還改了成績呢?

孩子說拿到試卷當天晚上查看分數並給教授發信是3/7晚上,周四,教授答複“下次上課把試卷拿來。”

教授舉報是3/12, 周二。 我想學生拿試卷給TA應當是3/11或3/12日,即試卷被收回的當天就知道有問題,為什麽還改了成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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